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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97
长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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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603897)资本运作 股票关联交易

2023-07-05 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2726.84万元,支付方式:现金,交易对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方式:出售资产,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交易简介: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转让两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交易价格合计2,726.84万元。
2023-07-05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2726.84万元,交易进度:进行中,交易标的: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买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概述: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转让两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交易价格合计2,726.84万元。
2023-06-22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50206.38万元,交易进度:完成,交易标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54%股权,买方:沈宝珠,卖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0日,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宝珠女士、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沈宝珠、浙江长城电子集团于2023年5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因资产规划,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30,008,000股长城科技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54%)转让给沈宝珠。
  本次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林祥先生、沈宝珠女士,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系由顾林祥、沈宝珠控制,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顾林祥先生、沈宝珠女士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23-06-22 股权转让
交易金额:50206.38万元,转让比例:14.54%,股权转让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名称: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沈宝珠,交易简介:  2023年5月10日,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宝珠女士、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沈宝珠、浙江长城电子集团于2023年5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因资产规划,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30,008,000股长城科技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54%)转让给沈宝珠。
  本次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林祥先生、沈宝珠女士,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系由顾林祥、沈宝珠控制,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顾林祥先生、沈宝珠女士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21-07-24 股权转让
交易金额:114639.29万元,转让比例:29.00%,股权转让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名称: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简介: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或“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的通知:根据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战略发展需要,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长城电子科技”)。
  本次分立前,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注册资本为5,516万元;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016万元,新设公司湖州长城电子科技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新设湖州长城电子科技的股东和股权比例与分立前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均为顾林祥75.00%、沈宝珠25.00%。
  本次分立拟将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5.82%股权中的29.00%(即51,737,200股)分立进入湖州长城电子科技,剩余16.82%(即30,008,000股)保留在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本次分立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湖州长城电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2021-07-24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114639.29万元,交易进度:完成,交易标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股权,买方: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概述: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或“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的通知:根据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战略发展需要,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长城电子科技”)。
  本次分立前,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注册资本为5,516万元;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浙江长城电子集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016万元,新设公司湖州长城电子科技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新设湖州长城电子科技的股东和股权比例与分立前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均为顾林祥75.00%、沈宝珠25.00%。
  本次分立拟将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5.82%股权中的29.00%(即51,737,200股)分立进入湖州长城电子科技,剩余16.82%(即30,008,000股)保留在存续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本次分立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湖州长城电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2021-06-24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2270.00万元,交易进度:进行中,交易标的:浔2021(工)-57号土地使用权,买方: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卖方: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交易概述: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全资子公司未来扩建或新项目储备用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了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1-04-02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804000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263459600.00元,建设期:1.00年,项目简介: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8,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8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77万元。
  原辅材料供应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铜杆、PEI聚酯亚胺绝缘漆、变频PAI聚酯亚胺绝缘漆、PAI聚酰胺酰亚胺漆、PI聚酰亚胺漆等,公司已与有关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相关原材料质量和供应数量能够得到保障。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供电由练市镇经济开发区10kV供电线路提供,引入厂区后用接入生产车间的变配电室。该地区的电源可靠、稳定,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供电要求。
  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本项目工作重点在于厂房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设备的采购。
  环保安排。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以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规、法令为指导思想,坚持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工艺设计中积极采用低毒低害、无毒无害的原料,采用节能、低噪声设备,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新技术,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
  环保工程设计力求体现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处理后的污染物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如下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规定: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在运转时产生噪声和气流噪声。项目噪声源强度约80-90dB(A)。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音、低能耗设备,对个别高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降噪措施(加用降声罩等);在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等。噪声经自然衰减及车间墙体、树木的隔声作用后,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车间四周空地均植树绿化,可以减弱对外界噪声影响。
  (2)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铜废料等固体废物分类管理,集中后请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废物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电磁线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挥发物。对此,本项目漆包机采用催化燃烧新工艺,有机挥发物经催化燃烧后,回收大部分热量用于烘干电磁线,催化燃烧尾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4)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016年12月23日,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就本项目出具了【浔环管(2016)137号】环评批复意见。
  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公司原厂区内的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07年(税前,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9%(税前)。项目建成投产后第1年可达设计生产能力的60%,第2年为80%,第3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59,180万元。
2021-04-02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229800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21479700.00元,建设期:2.00年,项目简介:  环保安排。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以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规、法令为指导思想,坚持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工艺设计中积极采用低毒低害、无毒无害的原料,采用节能、低噪声设备,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新技术,把产品研发试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
  环保工程设计力求体现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处理后的污染物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如下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规定: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少量测试用冷却循环水及生活污水。
  在研制及试验工作中,用水设备用水量很小,且使用频率不高,水均循环使用不排放,因此对环境不构成影响。
  项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确保达到入网标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2)废气粉尘治理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产品研制及试验过程中会产生废铜料及铜丝。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产品试制过程中的边角料废铜料等固体废物,集中后请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废物利用。
  (4)噪声控制
  本项目无大的噪声源。因选用的均为低噪音、低能耗设备,噪声经自然衰减及车间墙体、树木的隔声作用后,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绿化设计
  绿化美化设计是工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绿化能起到调温、调湿、净化空气、降低噪声等作用,又能美化环境,有利于文明生产。新厂区将在厂前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周围种植树木、花卉和大面积草坪。
  2015年11月12日,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就本项目出具了【浔环管(2015)207号】环评批复意见。
  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公司原厂区内的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因此项目建成后主要还是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实现资源共享等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时公司可用产业利润反哺科研开发,继续增加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1-04-02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36693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143669300.00元,项目简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03-27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3315.00万元,交易进度:进行中,交易标的:2021(工)-28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买方: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卖方: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交易概述: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浔2021(工)-28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现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与文件。
2021-02-26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971027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199215700.00元,项目简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02-26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6340000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452786500.00元,建设期:2.00年,税后收益率:14.04%,项目简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的生产厂区位于湖州市练市经济开发区长城大道东1号,该厂区主要涵括了各个门类电磁线的研发及产业化制造。目前该厂区内原有的生产能力已达到饱和状态,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为此,针对现有实际状况,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利用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新征土地,实施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68,000平方米(合252亩),规划新建漆包车间、拉丝车间、盘具库、油漆库、机修车间、危化品库、开关站、垃圾房、倒班宿舍一、食堂、办公楼、综合楼、餐厅、门卫一、门卫二、倒班宿舍二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31,403.22平方米。
  项目环保情况.
  本次环境保护设计,以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规、法令为指导思想,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工艺设计中积极采用低毒低害、无毒无害的原料,采用节能、低噪声设备,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新技术,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
  本项目执行如下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规定: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96《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在运转时产生噪声,项目噪声源强约80~90dB(A)。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音、低能耗设备,对个别高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降噪措施(加用降声罩等);在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等。噪声经自然衰减及车间墙体、树木的隔声作用后,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车间四周空地均植树绿化,可以减弱对外界噪声影响。
  2、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拉丝、漆包生产中产生的少量铜废料、生产过程中少量的涂漆毡、回纱以及生活垃圾等,铜废料将做回收再利用处理;涂漆毡、回纱等属于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电磁线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挥发物。对此,本项目漆包机采用催化燃烧新工艺,有机挥发物经催化燃烧后,回收大部分热量用于烘干电磁线,催化燃烧尾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4、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等。
  拉丝机在生产过程中的润滑液循环使用,采用多级自然沉淀法。润滑液约一年左右更换一次。沉淀出的铜粉、更换的乳化废液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项目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中含有一定的动植物油,应在食堂附件设立格栅和除油池,定期清理杂质、油污;厕所应设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会同经处理达标的厂区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总投资额123,353.00万元人民币。经测算,项目实施后将新增营业收入437,225.00万元,增值税7,537.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754.00万元,利润总额为23,471.00万元。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3.97%、18.91%、27.79%、14.04%/18.20%(项目投资所得税后/税前),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投资回收期为8.09年(所得税后)。
2020-04-15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已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项目简介:补充流动资金
2019-06-30 股权投资
投资类型: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90000.00万元,持有证券类型:理财,持有证券:银行理财产品
2019-03-13 质押解冻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万股,出质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质押相关说明:长城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长城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本次股份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8.41%,质押期限为2019年3月11日至质押解除之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3月11日。,解押公告日期:2019-03-13,实际解押日期:2019-03-11,解押相关说明:
2019-02-27 募集资金
资金来源:可转债,发行起始日:2019-02-27,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2052.66万元,业绩报告截止日:2021-12-31,募集资金使用率:104.94%
2018-11-06 收购兼并
交易金额:6578.00万元,交易进度:进行中,交易标的:吴土2018(工)-31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买方: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交易概述: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竞拍吴土2018(工)-31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与文件。
2018-03-19 募集资金
资金来源:首发A股,发行起始日:2018-03-28,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337.53万元,业绩报告截止日:2020-12-31,募集资金使用率: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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